# test113-17 已決標公告

南投縣集集鎮內周邊環境綠美化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含生態檢核)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決標日:113/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緒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040
原始預算
$ 265,912
底價金額
$ 265,04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筱歡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54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王筱歡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54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chi140@jij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5,9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6.14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
補助金額 265,91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0/17 08: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項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營業項目之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等廠商(須具備本工程執業技師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其中一項者),且無不良紀錄者(如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及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之在職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2、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本案核准工程總經費200萬元整。 █投標廠商撰寫投標單時,應力求謹慎,不得塗改標單之情事,如有塗改處加蓋投標者印章。如發現有乙處塗改未加蓋投標印章者,即當場喪失投標資格。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廢標論。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服務建議書),經機關首長核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5
聯絡人
王筱歡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54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王筱歡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54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chi140@jij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5,9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3.6.14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
補助金額
265,912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0/17 08: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項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工程規劃設計與監造營業項目之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等廠商(須具備本工程執業技師為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其中一項者),且無不良紀錄者(如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及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之在職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2、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本案核准工程總經費200萬元整。 █投標廠商撰寫投標單時,應力求謹慎,不得塗改標單之情事,如有塗改處加蓋投標者印章。如發現有乙處塗改未加蓋投標印章者,即當場喪失投標資格。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廢標論。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服務建議書),經機關首長核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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