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7 已決標公告

11514集集鎮隘寮里購置灌溉水管改善設備等4件財務採購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決標日:115/07/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昌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8,000
原始預算
$ 449,910
底價金額
$ 449,000
決標折數
90.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2 - 其他橡膠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縉均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79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蘇縉均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79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chi156@jij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9,91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449,91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郵政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0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請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 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 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投標應備文件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資格欄表列項目,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以郵購⽅式寄送投標者,應⾃⾏考慮寄送郵件所需時間,倘因假⽇或郵局或 郵寄公司等延誤⽽逾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時間認定,以公 所收發處時間為準。 ■專⼈領標:於領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 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 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 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 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遇颱風等災變致截標⽇或開標⽇未能如期辦理之情事,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 分地區停⽌ 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 否延期處理原則延期辦理,。開標時間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 之。 ■投標廠商應⾃⾏檢視是否需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 ⼈員及關係⼈⾝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本案已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企劃書,經機關首長核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得標廠商需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縉均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79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蘇縉均
聯絡電話
(049)2762034#179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chi156@jij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9,91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449,91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郵政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9 17:00
開標時間
115/07/30 09:0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5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請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以電⼦領標,書⾯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 標。 ■招標文件未經重⼤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憑 據書⾯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投標應備文件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資格欄表列項目,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以郵購⽅式寄送投標者,應⾃⾏考慮寄送郵件所需時間,倘因假⽇或郵局或 郵寄公司等延誤⽽逾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時間認定,以公 所收發處時間為準。 ■專⼈領標:於領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17時)向本所⼯務課具 領。 ■通訊購取⽅式:⾃招標公告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 不退還),限⽤郵政匯票(現⾦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 本所。押標⾦以⾦融機關開立之⽀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 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遇颱風等災變致截標⽇或開標⽇未能如期辦理之情事,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 分地區停⽌ 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 否延期處理原則延期辦理,。開標時間亦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 之。 ■投標廠商應⾃⾏檢視是否需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 ⼈員及關係⼈⾝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本案已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服務企劃書,經機關首長核准,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得標廠商需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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