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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公司或行號。
3.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及投標文件南投縣集集鎮公所~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資格欄表列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本案工程保固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全案保固1年。
■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投標文件內亦可),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視為不合格標,紙本領標者亦同。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
■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
■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 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5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 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紙本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據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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