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111@jij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20.2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
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含)凡政府登記合格之電承裝業或水電工程行並依電氣法第75條規定具備得承攬採購之合格證件,
無不良紀錄者。
二、人員資格:廠商或其受雇人需具備專門技術之證明(乙級電匠)。
三、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登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
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會員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等證件影本各一份。
附加說明
工程名稱:110集集鎮民權路、八張街路燈改善工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
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2、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
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
),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
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
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本工程為30日曆天竣工。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廢標論。
其他:(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二)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49-2228888 檢舉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三)南投縣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49-2208898 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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