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8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課具領,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1份。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工程會網站上登錄之拒絕往來廠商。
2.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
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工務
課具領。2、通訊購取方式: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
資8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
標文件時,廠商應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新臺幣800元整
(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其他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押標金以金融機關開立之支票或郵政匯票,並請註明"集集鎮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
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與其子法及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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