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08 已決標公告

南投縣竹山鎮田東路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決標日:114/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4,930
原始預算
$ 885,346
底價金額
$ 874,93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建賢
聯絡電話 (049)2642175#417
機關代碼 3.76.48.54
單位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聯絡人 李建賢
聯絡電話 (049)2642175#417
傳真號碼 (049)2656049
電子郵件信箱 shian08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34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85,346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2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工務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辦妥【EZ08測量工程業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影印本。 (2)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影印本。 (3)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4)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檢附投標時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會員證影印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7條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依招標文件規定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未依其附註說明勾選者、修改處未蓋章、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者,該文件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無規定者免附) 3、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者,所附會員證或證明文件於開標日已逾有效期。(無規定者免附) 4.工程採購案件,招標須知含切結書時,應依切結書上之規定時間投遞,無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5.本採購招標作業完成前,擬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9/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4
聯絡人
李建賢
聯絡電話
(049)2642175#417
機關代碼
3.76.48.54
單位名稱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聯絡人
李建賢
聯絡電話
(049)2642175#417
傳真號碼
(049)2656049
電子郵件信箱
shian0812@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1內政部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85,34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885,346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2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工務課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辦妥【EZ08測量工程業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者。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影印本。 (2)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影印本。 (3)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4)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檢附投標時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會員證影印本。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本採購開標倘有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7條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資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之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標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依招標文件規定需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未依其附註說明勾選者、修改處未蓋章、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者,該文件未同時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無規定者免附) 3、依招標文件規定如需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者,所附會員證或證明文件於開標日已逾有效期。(無規定者免附) 4.工程採購案件,招標須知含切結書時,應依切結書上之規定時間投遞,無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5.本採購招標作業完成前,擬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9/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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