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G11505 已決標公告

草屯鎮殯儀館新建工程可行性評估作業委託技術服務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決標日:115/07/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鹿天聯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00,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2,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承炫
聯絡電話 (049)2338161#115
機關代碼 3.76.48.53
單位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聯絡人 何承炫
聯絡電話 (049)2338161#115
傳真號碼 (049)2338170
電子郵件信箱 msnhigh@mail.tsaotu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售價200元整,付款方式為郵局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1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一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依契約第七條第一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押標金 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非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400元整,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該二項費用得標與否概不退還〉。(2)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200元整,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文件投遞方式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
其他 1.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15.01.28投稅消字第1150550349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5.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6.本案已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宣布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並於決標日簽約。 7.履約期程分為四期: 第一期款:完成工作計畫書及環境資源調查分析,基地地形測量(含簽證) 及土地調查清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10%之款項。若不可行,本計畫終止,辦理結案。 第二期款:完成生態檢核、地方公聽會(至少2場)及基本設計(先期規劃),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30%之款項。 第三期款: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40%之款項。 第四期款:完成結案報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尾款(契約價金扣已領期款數)。 ◎預定開標日期如下:115年07月21日10:00進行資格審查並進行工作小組會議,符合資格廠商,預定115年07月28日10:00進行評選,詳如資格審查及評選作業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電話:049-2338161、傳真:049-233817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承炫
聯絡電話
(049)2338161#115
機關代碼
3.76.48.53
單位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聯絡人
何承炫
聯絡電話
(049)2338161#115
傳真號碼
(049)2338170
電子郵件信箱
msnhigh@mail.tsaotu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售價200元整,付款方式為郵局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1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一樓行政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依契約第七條第一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押標金
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非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400元整,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該二項費用得標與否概不退還〉。(2)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200元整,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文件投遞方式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
其他
1.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15.01.28投稅消字第1150550349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5.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6.本案已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宣布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並於決標日簽約。 7.履約期程分為四期: 第一期款:完成工作計畫書及環境資源調查分析,基地地形測量(含簽證) 及土地調查清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10%之款項。若不可行,本計畫終止,辦理結案。 第二期款:完成生態檢核、地方公聽會(至少2場)及基本設計(先期規劃),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30%之款項。 第三期款: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契約價金之40%之款項。 第四期款:完成結案報告,經送機關審查核備後支付尾款(契約價金扣已領期款數)。 ◎預定開標日期如下:115年07月21日10:00進行資格審查並進行工作小組會議,符合資格廠商,預定115年07月28日10:00進行評選,詳如資格審查及評選作業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電話:049-2338161、傳真:049-233817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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