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9)2338161#221、219
電子郵件信箱
swim0219@mail.tsaotu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非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400元整,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該二項費用得標與否概不退還〉。(2)電子領標: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200元整,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履約期限
1.工程設計自簽約日起45工作天完成。2.工程監造詳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室內裝修業(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維護業務)之廠商。
標函文件投遞方式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
其他
1.依據南投縣政府94.07.25府授稅消字第094014749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請至南投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本案委託監造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酬,以固定費率採500萬元以下部分為8%,50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部分為6.8%,25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部分為5.6%。
4.本案應於決標日起5工作天內簽約。
◎開標過程如下:09:00進行資格審查及工作小組初審,預定14:00召開評選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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