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9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南投縣公有掩埋場暨轉運站整理整頓計畫-埔里鎮垃圾轉運站設施改善工程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決標日:113/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沐慕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30,865
原始預算
$ 2,451,500
底價金額
$ 2,230,86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殷甄
聯絡電話 (049)2984040#138
機關代碼 3.76.48.52
單位名稱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地址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聯絡人 陳殷甄
聯絡電話 (049)2984040#138
傳真號碼 (049)2990967
電子郵件信箱 minkou745@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3.6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451,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2
原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2 10:00
開標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為不分段開標。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本所發包中心開單二樓出納繳費。 2.郵購領取: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72元,寄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埔里鎮公所出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標案之案號及中文標的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自行估計遞送時間,否則延誤投標時間,本所概不負責)。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現金,文件費300元。 2.郵購領取:郵購者請自備受款人為『埔里鎮公所』之郵政匯票(金額同親自領取)。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標封內(請註明廠商及標案名稱、案號)。
其他: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招標文件遞送方式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指定之場所。 2.請投標廠商注意,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遞送者,請注明「埔里鎮公所發包中心 收」,以利發包作業進行。 1.餘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一、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南投縣採購核小組: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埔里鎮公所政風室電:049-2904626;檢舉信箱:埔里郵政4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投標標價清單請依規定以中文正楷體,未依規定填入者視為無效。 6.未附押標金者為不合格標,押標金及保證金開立個人支標者需為保付支票。押標金抬頭: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埔里鎮公所」。(勞務採購免附押標金) 7.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者,則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標價金額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投標資料不齊全者不得補件。 9.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10.投標須知內容若有誤植或未有更正之時間、押標金,均以公告之時間及金額為主。 11.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投標廠商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12.更正工程名稱:113年度南投縣公有掩埋場暨轉運站整理整頓計畫-埔里鎮垃圾轉運站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殷甄
聯絡電話
(049)2984040#138
機關代碼
3.76.48.52
單位名稱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地址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聯絡人
陳殷甄
聯絡電話
(049)2984040#138
傳真號碼
(049)2990967
電子郵件信箱
minkou745@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3.6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451,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2
原公告日
113/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2 10:00
開標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為不分段開標。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本所發包中心開單二樓出納繳費。 2.郵購領取: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72元,寄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埔里鎮公所出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標案之案號及中文標的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自行估計遞送時間,否則延誤投標時間,本所概不負責)。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現金,文件費300元。 2.郵購領取:郵購者請自備受款人為『埔里鎮公所』之郵政匯票(金額同親自領取)。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標封內(請註明廠商及標案名稱、案號)。
其他: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招標文件遞送方式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指定之場所。 2.請投標廠商注意,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遞送者,請注明「埔里鎮公所發包中心 收」,以利發包作業進行。 1.餘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一、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南投縣採購核小組: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埔里鎮公所政風室電:049-2904626;檢舉信箱:埔里郵政4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投標標價清單請依規定以中文正楷體,未依規定填入者視為無效。 6.未附押標金者為不合格標,押標金及保證金開立個人支標者需為保付支票。押標金抬頭: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埔里鎮公所」。(勞務採購免附押標金) 7.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者,則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標價金額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投標資料不齊全者不得補件。 9.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10.投標須知內容若有誤植或未有更正之時間、押標金,均以公告之時間及金額為主。 11.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投標廠商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12.更正工程名稱:113年度南投縣公有掩埋場暨轉運站整理整頓計畫-埔里鎮垃圾轉運站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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