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005-001B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埔里鎮第二處少年自立宿舍修繕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智捷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0,560
原始預算
$ 344,000
底價金額
$ 340,5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機關代碼 3.76.48.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許祐瑄
聯絡電話 (049)2247853#53
機關代碼 3.76.48.32
單位名稱 社工及兒少科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許祐瑄
聯絡電話 (049)2247853#53
傳真號碼 (049)2204188
電子郵件信箱 syuan1710@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一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2 09: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立婦幼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綜合大樓一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工作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二)監造工作履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工程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者(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以公告公開取得企劃書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納入評審,以序位評分法評審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2.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附表一第一類)*100%,以工程建造費用(不含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試驗費、保險費、管線遷移費、空污費等)百分比法各級距計算。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本局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王基祥、王韻雅、蕭佳文。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32
聯絡人
許祐瑄
聯絡電話
(049)2247853#53
機關代碼
3.76.48.32
單位名稱
社工及兒少科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許祐瑄
聯絡電話
(049)2247853#53
傳真號碼
(049)2204188
電子郵件信箱
syuan1710@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2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一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2 09: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立婦幼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綜合大樓一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工作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二)監造工作履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工程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裝修業者(從事室內裝修設計之業務)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以公告公開取得企劃書方式,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納入評審,以序位評分法評審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2.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附表一第一類)*100%,以工程建造費用(不含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主辦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試驗費、保險費、管線遷移費、空污費等)百分比法各級距計算。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本局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案評審小組成員:王基祥、王韻雅、蕭佳文。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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