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fu0611@nan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7.2.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一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一樓行政科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2.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3.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身心障礙福利及社會福利有關,且辦理其相關業務者
4.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5.依法核准之工(公)會,其章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其工(公)會本身屬性有關者
6.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或登記有J201301短期補習業,且依相關法令規章完成短期補習班設立者 ※(同一廠商(含分公司)投標以1標1班為限,上限數為3班,需分別購買標單,標單複印使用及投標班別數大於3班者,將全數視同廢標)。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一樓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行政科(綜合大樓 一樓)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行政科(綜合大樓 一樓)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