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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至集集鎮衛生所免費下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10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應附基本資格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1).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可之醫療院所(檢附與中央健康保險局合約影本,需為有效契約)。
(2).為全民健康保險局特約指定之醫療院所並具有合格醫事檢驗機構或具有醫事檢驗部門之證明(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有效期限於108年1月1日到110年12月31日仍為有效)。
(3).須僱用三(含)位以上合格醫檢師且為醫檢師公會合格登錄會員,並提供執業登錄執照影本。
(二)、有下列任何一項證明即可: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須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三十九、 領標:投標資料,請廠商自行於南投縣集集鎮衛生所網站最新訊息免費下載(https://www.ntshb.gov.tw/bureau_6/Default.aspx)。
四十、 開標時間:民國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
四十一、 開標地點:南投縣集集鎮衛生所二樓會議室(集集鎮民生路106號)
四十二、 不接受電子投標,投標文件須用書面(紙本),請於107年12月11日(星期二)下午4點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南投縣集集鎮衛生所(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106號)
四十三、 特別聲明事項:本採購案件,合約書隨本須知一併檢附,自願參與投標者視同已承諾該合約書條款,一經決標,該合約既視同成立,雙方均負有民法上履行契約之義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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