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心理健康科-林致柔(049-2202662#105/需求)、行政科-何宜倫(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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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mn46809@nts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親至本局領取或附回郵信封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25日止,倘未能於115年1月1日前決標,則以決標日為履約起始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已立案之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 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集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開業執照或立案證明。
2. 有效期限内之評鑑合格證明文件(機關(構)或團體不適用)。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審查表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臺灣票據交換所6個月內票據信用資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或第 3 者)參加開標,但被授權人需當場交付招標文件之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被授權人始得代表投標廠商進行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程序。若無提出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視同放棄上開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權利。
2. 開標日期經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 印花稅係屬縣(市)稅收,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縣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3樓消費稅科),即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至金融機構繳納。
4. 本件採購案內容詳服務需求說明書及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5.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6. 本案倘辦理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
7. 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公告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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