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9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衛材一批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3/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寶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023
原始預算
$ 325,028
底價金額
$ 290,000
決標折數
94.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48.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若菁
聯絡電話 (049)2222473#101
機關代碼 3.76.48.3.3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聯絡人 唐若菁
聯絡電話 (049)2222473#101
傳真號碼 (049)2233980
電子郵件信箱 tammy@nts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25,02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親至本局領取或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8 14: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與標的有關之行業。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產品原廠型錄正本或影本,並以中文註明規格內容等說明。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審查表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臺灣票據交換所之6個月內票據信用資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2.款式之衛生福利部許可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或第 3 者)參加開標,但被授權人需當場交付招標文件之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被授權人始得代表投標廠商進行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程序。若無提出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視同放棄上開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權利。 2. 開標日期經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 印花稅係屬縣(市)稅收,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縣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3樓消費稅科),即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至金融機構繳納。 4. 本件採購案內容詳服務需求說明書及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5.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6. 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公告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唐若菁
聯絡電話
(049)2222473#101
機關代碼
3.76.48.3.3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聯絡人
唐若菁
聯絡電話
(049)2222473#101
傳真號碼
(049)2233980
電子郵件信箱
tammy@nts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325,02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親至本局領取或附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8 14: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4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與標的有關之行業。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產品原廠型錄正本或影本,並以中文註明規格內容等說明。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審查表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臺灣票據交換所之6個月內票據信用資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2.款式之衛生福利部許可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或第 3 者)參加開標,但被授權人需當場交付招標文件之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被授權人始得代表投標廠商進行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程序。若無提出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視同放棄上開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權利。 2. 開標日期經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 印花稅係屬縣(市)稅收,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縣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3樓消費稅科),即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至金融機構繳納。 4. 本件採購案內容詳服務需求說明書及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5.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6. 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公告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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