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ayulai0907@ntsh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親至本局領取或附回郵信封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如未於113年1月1日前完成簽約則以決標日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固定金額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之醫院。
2.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精神科專科醫院。
3.依法設立或登記, 具性侵害防治實務經驗之機構。
(二)投標廠商需檢附下列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局並得通知投標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1.開業執照或立案證明
2.評鑑合格之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申報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信用證明(台灣票據交換所之6個月內票據信用資料)。
6.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必修課程時數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需蓋廠商印信及負責人印章)
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審查表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台灣票據交換所之6個月內票據信用資料)
其他:附加說明
1.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或第 3 者)參加開標,但被授權人需當場交付招標文件之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件),被授權人始得代表投標廠商進行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程序。若無提出授權書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視同放棄上開比減價格及議價(約)之權利。
2. 開標日期經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 印花稅係屬縣(市)稅收,請得標廠商於簽約前攜帶契約書至本縣稅務局(南投市復興路2號3樓消費稅科),即有專人服務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供廠商至金融機構繳納。
4. 本件採購案內容詳服務需求說明書及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
5. 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6. 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公告更正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度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處遇計畫(開口契約)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