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gh460@nan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積極履行契約之功能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2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年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為「廢(污)水處理業」登記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代碼「E103101」之公司或行號:
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1.屬許可業務者,應請另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
註2.以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投標之廠商,應繳驗營造業登記證。
註3.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請檢附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在有效期內之證明(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如會員證。
註:以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名義投標之廠商,須附具當年度地方營造業公會之會員證。
3.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非公司、行號者免附。
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本案無開放現場領標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收發)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收發)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依據本府109.12.0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6.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7.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案投標文件(作業說明書、投標須知、標封等)有異動,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予以更正,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投標文件。
2.因作業說明書內容有誤繕,予以更正,屬重大變更,故依法延長等標期至113年3月20日上午9時截止投標,同日10時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