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201049A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水里賴家古厝緊急修復工程(0403花蓮地震緊急搶修案件)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5/07/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棟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90,000
原始預算
$ 5,743,608
底價金額
$ 5,700,000
決標折數
99.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48.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仕健
聯絡電話 (049)2231191#409
機關代碼 3.76.48.25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聯絡人 林仕健
聯絡電話 (049)2231191#409
傳真號碼 (049)2241205
電子郵件信箱 jaggersea@mail.nth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733,34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95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伍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2 09:3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8.25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維修工程,為確保修復品質,投標廠商需為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擬聘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 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縣定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擬聘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 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購買。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606)。 3.通信領標(應自行評估郵寄時程),招標文件費(詳如公告)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請貼足回郵郵資99元(限掛)之回件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135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 4.星期一本局休館請勿送件。
其它 1.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份。 2. 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3.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4.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6.如有收取押標金時,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為受款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局行政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本局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電話:049-2231191、傳真: 049-2241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仕健
聯絡電話
(049)2231191#409
機關代碼
3.76.48.25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聯絡人
林仕健
聯絡電話
(049)2231191#409
傳真號碼
(049)2241205
電子郵件信箱
jaggersea@mail.nthc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733,34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95 -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0元
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伍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2 09:3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8.25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維修工程,為確保修復品質,投標廠商需為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擬聘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A. 實務工程經驗: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縣定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擬聘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 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購買。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606)。 3.通信領標(應自行評估郵寄時程),招標文件費(詳如公告)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請貼足回郵郵資99元(限掛)之回件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135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 4.星期一本局休館請勿送件。
其它
1.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份。 2. 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3.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4.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6.如有收取押標金時,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為受款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局行政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本局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4278」,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電話:049-2231191、傳真: 049-2241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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