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my@mail.nthc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壹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資格:1.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廠商或免稅之法人、機構團體、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等。2.徵之服務廠商其參與本案之主持人或專任人員應具有「相關專業專長」;若未具備專業服務工作項目內部分之專業能力可委聘相關之專業顧問協力提供服務,但須在參與本案人力項目中註明,並出具合作協議書,裝訂於服務建議書內。3.營業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詳如需求書)
應檢附文件:1.廠商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之文件,如:立案證明書、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網路商工登記查詢資料(須與本案相關之項目)。2.如為公立機構應附公函或加蓋關防之投標同意書或授權同意書。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公立機構、學校得免附)。4.其他應檢附資格文件詳如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2、自行領取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領取兩份為限地址: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聯絡電話:(049)2231191轉608)。3、通信領標。(應注意郵寄時程)請貼足回郵郵資67元(限掛)之回件住址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一三五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4、廠商得標後應貼足印花稅票,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電話:049-2231191、傳真:049-2241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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