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my@mail.nthc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叁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2.應檢附下列證件:(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網路商工登記查詢資料(須與本案相關之項目)。(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三)、其它應檢附資格文件詳如資格審查表及招標須知第64條規定。
附加說明
1、自行領取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為本局休館日),向本局行政科領取兩份為限地址:南投市建國路一三五號,聯絡電話:(0四九)二二三一一九一轉六0八)。2、通信領標。(應注意郵寄時程)請貼足回郵郵資五十二元(限掛)之回件住址大型信封一個,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南投市建國路一三五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行政科收。3、廠商得標後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鉅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