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0227@nantou.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六十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視疫情需要,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標餘款作為擴充並保留後擴期間3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民族路4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投市民族路4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同時受委託單位或廠商應至少需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為限(廠商於投標時應出具下列有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一、承包廠商須具有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乙級以上(含乙級)事業廢棄物處理(焚化)許可證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乙級以上(含乙級)事業廢棄物處理(焚化)許可證」並與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核可之乙級以上(含乙級)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理環境工程公司具委託契約之廠商(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