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02-020-325 招標中 (剩 9 天)

彰化縣和美鎮易肇事路口改善規劃設計與工程委託監造案

彰化縣政府 公告日:115/08/05 截止日:115/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868,37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廖湘綺
聯絡電話 (04)7536063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廖湘綺
聯絡電話 (04)7536063
傳真號碼 (04)72481671
電子郵件信箱 xiangchi1119@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868,37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42 -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8/18 09:00
開標時間 115/08/18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二、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包含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須為有效期間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技師證書(科別: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科別: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設計: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二)監造: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但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與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之監造人員,其工作期限至甲方確認竣工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交通處、聯絡人:廖湘綺、聯絡電話:886-04-7536063、傳真:886-04-72481671、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聯絡人
廖湘綺
聯絡電話
(04)7536063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廖湘綺
聯絡電話
(04)7536063
傳真號碼
(04)72481671
電子郵件信箱
xiangchi1119@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868,37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42 -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截止投標
115/08/18 09:00
開標時間
115/08/18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須包含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二、技師事務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須包含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須為有效期間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技師證書(科別: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科別:交通工程或土木工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 (一)設計: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20日內完成設計工作。 (二)監造: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但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與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之監造人員,其工作期限至甲方確認竣工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交通處、聯絡人:廖湘綺、聯絡電話:886-04-7536063、傳真:886-04-72481671、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