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des30233@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經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學校或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公司行號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註:請依契約條款第7條規範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提出工作計畫書予機關,經機關擇期舉行審查會議,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改正完妥,送機關複核,審查同意後納為本契約之一部分執行。
2.廠商應於116年5月31日前(含當日),至少應完成8家企業AI與智慧化導入健診分析、人才培訓實體課程7場、人才培訓線上雲端課程10小時,始得提出期中報告書,並擇期舉行期中報告審查會議,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改正完妥,送機關複核。
3.廠商應於116年11月30日前(含當日),完成履約標的內容始得提出期末報告書,並擇期舉行期末報告審查會議,機關如有修正意見,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改正完妥,並提送結案報告書定稿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一式1份送機關核定。
4.廠商應於各期審查核可後,提供工作計畫書、各期報告書、成果專刊、相關活動、會議簡報、設計稿等資料電子檔於機關(檔案格式:word、pdf、excel、jpg、ppt及ai等)。
5.廠商應配合機關業務需要,不定時加開相關主題之討論、工作會議、現場勘查等;廠商應配合機關辦理相關討論、異常狀況及因應對策、會議(勘)、現場勘查、及出席相關審查會議,並應提供相關資料及協助場地佈置、會議(勘)紀錄製作等相關會議行政事項,會議(勘)紀錄須於會議後原則7日內整理送交機關。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聯絡人:陶正欣、聯絡電話:886-04-7531463、傳真:886-04-727141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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