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73-059-344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立鹿港國民中學地下貯留設施新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彰化縣政府 決標日:115/06/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7,050,028
原始預算
$ 7,094,725
底價金額
$ 7,050,02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子葳
聯絡電話 (04)7532675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水利資源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楊子葳
聯絡電話 (04)7532675
傳真號碼 (04)7277819
電子郵件信箱 m86z144@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094,7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6
原公告日 115/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8 09:00
開標時間 115/05/28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者,並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工作項目之一,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須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 3.技師事務所請依技師法檢附加入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附技師證書(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
附加說明 1、附加說明: (1) 乙方應於本契約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進度計畫」、「設計、監造簽證執行計畫」、「專業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單正本1份、副本2份及保費收據正本1份,送甲方核備。 (2) 乙方應於工作進度計畫核定發文次日起【110】日內提送工程細部設計成果、生態檢核工作執行報告書及招標文件予甲方審查。 A. 乙方提送甲方審查工程細部設計時,需備妥標案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共【6】份提送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之時間、地點向甲方簡報。 B. 工程之細部設計成果經甲方審定後,乙方應於依審查會議紀錄函或甲方發文通知函發文日起3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定稿版、設計圖說、工程預算及施工規範各1式【5】份,空白標單1式2份及電子標單相關檔案等招標文件,連同細部設計圖原圖各1份交由甲方辦理發包,其提送資料須由依法執行之相關專業技師簽證。 C. 乙方所送之工程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經甲方核定後提送甲方【6】份。 (3) 乙方應依本契約第2條第2款第6目第38子目規定提送總結報告【3】份予甲方審查,經核定後提送甲方【3】份。 (4) 乙方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提送生態檢核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書(包含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管階段)【3】份予甲方審查,規劃設計階段執行時間為工作進度計畫核定發文次日至工程完成細部設計止,施工監造階段執行時間為工程開工日至工程竣工止,維護管理階段執行時間為工程竣工日起120日曆天止。 2、更正公告: (1)本案更正附件「契約條款」第二條第三項之第一款、第五款、第八款及第九款內容,修正內容詳附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2)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紙本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 (3)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截標前未領回視同以原投標文件投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4)延長等標期至115年5月28日09時0分截止投標,同日9時30分於原訂開標地點準時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水利資源處、聯絡人:楊子葳、聯絡電話:886-04-7532675、傳真:886-04-7277819、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子葳
聯絡電話
(04)7532675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水利資源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楊子葳
聯絡電話
(04)7532675
傳真號碼
(04)7277819
電子郵件信箱
m86z144@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094,7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6
原公告日
115/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5/28 09:00
開標時間
115/05/28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者,並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工作項目之一,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須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 3.技師事務所請依技師法檢附加入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附技師證書(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
附加說明
1、附加說明: (1) 乙方應於本契約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進度計畫」、「設計、監造簽證執行計畫」、「專業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單正本1份、副本2份及保費收據正本1份,送甲方核備。 (2) 乙方應於工作進度計畫核定發文次日起【110】日內提送工程細部設計成果、生態檢核工作執行報告書及招標文件予甲方審查。 A. 乙方提送甲方審查工程細部設計時,需備妥標案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共【6】份提送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之時間、地點向甲方簡報。 B. 工程之細部設計成果經甲方審定後,乙方應於依審查會議紀錄函或甲方發文通知函發文日起3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定稿版、設計圖說、工程預算及施工規範各1式【5】份,空白標單1式2份及電子標單相關檔案等招標文件,連同細部設計圖原圖各1份交由甲方辦理發包,其提送資料須由依法執行之相關專業技師簽證。 C. 乙方所送之工程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經甲方核定後提送甲方【6】份。 (3) 乙方應依本契約第2條第2款第6目第38子目規定提送總結報告【3】份予甲方審查,經核定後提送甲方【3】份。 (4) 乙方應依「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提送生態檢核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書(包含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管階段)【3】份予甲方審查,規劃設計階段執行時間為工作進度計畫核定發文次日至工程完成細部設計止,施工監造階段執行時間為工程開工日至工程竣工止,維護管理階段執行時間為工程竣工日起120日曆天止。 2、更正公告: (1)本案更正附件「契約條款」第二條第三項之第一款、第五款、第八款及第九款內容,修正內容詳附件「更正前後對照表」。 (2)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紙本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 (3)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截標前未領回視同以原投標文件投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4)延長等標期至115年5月28日09時0分截止投標,同日9時30分於原訂開標地點準時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水利資源處、聯絡人:楊子葳、聯絡電話:886-04-7532675、傳真:886-04-7277819、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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