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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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項目之一者,並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工作項目之一,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須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技師證書(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規劃設計部分:
1. 乙方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1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不含甲方審查時間)。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甲方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各分段進度:(甲方於招標時載明)
(1)乙方應於本契約決標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進度計畫」、「設計、監造簽證執行計畫」、「專業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單正本1份、副本2份及保費收據正本1份,送甲方核備。
(2)乙方應於工作進度計畫核定發文次日起【60】日內提送各工程標工程細部設計成果及招標文件予甲方審查。
A.乙方提送甲方審查各標工程細部設計時,需備妥各標案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共【6】份提送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之時間、地點向甲方簡報。
B.各標工程之細部設計成果經甲方審定後,乙方應於依審查會議紀錄函或甲方發文通知函發文日起30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定稿版、設計圖說、工程預算及施工規範各1式【5】份,空白標單1式2份及電子標單相關檔案等招標文件,連同細部設計圖原圖各1份交由甲方辦理發包,其提送資料須由依法執行之相關專業技師簽證。
C.乙方所送之各標工程細部設計報告與相關資料(含圖說)經甲方核定後提送甲方【6】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水利資源處、聯絡人:倪學麟、聯絡電話:886-04-7532678、傳真:886-04-7277819、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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