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udy0117@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請於辦公日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本府4樓電梯對面)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具有營業項目為保全業(I901011)公司之登記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更正「投標須知」、「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文件審查表」,更正內容請詳「修正對照表」。
二、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民國114年12月23日上午9時0分,開標時間延至民國114年12月23日上午9時30分,於原地點開標。
三、原電子領標廠商請自行重新下載,原現場領標廠商請持原領標憑證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廠商不得以更正前領標文件投標,更正公告前已投標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以更正前文件投標者為不合格。
五、履約期限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算)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行政處、聯絡人:張君羽、聯絡電話:886-04-7531065、傳真:886-04-7222422、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