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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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週二及週四請於10:00~12:00或13:00~16:00,其它辦公日請於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其營業範圍須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2.技術事務所請檢附技師執業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技師證書(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技術事務所請檢附技師證書(科別:土木或結構工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辦理編制工程預算書(包含工程預定進度表、工程項目明細表、單價分析表、工程數量計算表、施工規範、工程施工說明書或補充說明書及設計圖說)送甲方辦理審查,並配合甲方須要召開審查會。
2.甲方審查後如需辦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期限內辦理修完妥並送甲方辦理審查。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或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後14天內,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提送工程結案報告書(含電子檔)。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之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工務處、聯絡人:林怡馨、聯絡電話:886-04-7532126、傳真:886-04-7250935、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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