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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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本府4樓電梯對面)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執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公司行號、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變更)證明。
(2)非營利法人團體:檢附登記或設立(變更)之證明。
(3)公私立學校:檢附登記或設立(變更)之證明(公立學校免附)。
(4)技師事務所:檢附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為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或環境工程之一者)。
(5)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具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或環境工程之一者)。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或技師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公司行號、技師事務所(檢附技師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需檢附;其餘免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水利資源處、聯絡人:蔡明憲、聯絡電話:886-04-7532643、傳真:886-04-7271635、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