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650085@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09:00~12:00或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本府4樓電梯對面)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非營利法人團體,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9點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算)。
二、本案更正附件「投標須知」及「投標文件審查表」,修正內容詳附件「修正對照表」:
(一)「投標須知」修正第六十九點,刪除檢附「立案證書」」、「法人登記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等附件之規定。
(二)「投標文件審查表」刪除檢附「負責人當選證書」之規定。
三、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紙本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
四、原領標廠商可使用原領標文件投標,已投標廠商得選擇免領回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或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
五、本案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社會處、聯絡人:李青璇、聯絡電話:886-04-7532363、傳真:886-04-7260227、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