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70320@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履約期限內,保留後續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疫情管制期間:上午9時1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30分,地點:1樓)。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合格設立之綜合營造業,應檢附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附加說明
1.本案執行至預算上限。
2.簽約⽇之次⽇起10⽇內開⼯,履約期限⾄114年3⽉31⽇⽌,契約結束⽇前派⼯均屬有效,因派⼯所需⼯期,為本契約執⾏最後期限)或完成當次機關通知派⼯累計結算⾦額已逾契約⾦額時⽌,以先達到者為準,或契約⾦額賸餘數,不符實際執⾏效益,機關同意不再派⼯結案。
3.彰化縣彰化市、芬園鄉、花壇鄉、福興鄉、鹿港鎮、秀水鄉、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等9鄉鎮為主要區域;倘未逾契約金額,亦得經機關指派執行本契約其他轄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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