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ying@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之證明。
2、非營利法人團體,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免附納稅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更正招標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契約條款」及「需求說明書」,其餘招標文件內容不變。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不變。
二、原現場領標廠商,請持領標憑證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原電子領標廠商,請重行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各階段工作分期時程如下:
1.工作計畫書:自機關簽約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份數詳如需求說明書)至機關審查。
2.期中報告書:自工作計畫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8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中報告書(份數詳如需求說明書)至機關審查。
3.期末報告書:自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80個日曆天內提送期末報告書(份數詳如需求說明書)至機關審查。
4.成果報告書:自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提送成果報告書(份數詳如需求說明書)至機關審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