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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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49萬元整(預算額度以該年度本縣議會通過者為準)。後續擴充內容: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並辦理「彰化縣花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後續擴充期間:於本案契約履約期間,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予以增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非營利法人團體。2.公私立學校。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條,營業範圍登記含都市計畫工作領域者)。4.技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私立學校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公立學校免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其餘免附)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技師法或建築師法加入團體或公會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其餘免附)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證書,其餘免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證書(科別:都市計畫科)(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1.第一階段作業:廠商應自簽約之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2.第二階段作業:廠商提送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初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3.第三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初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中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4.第四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中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末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5.第五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末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90日內完成「總結成果報告書」及繳交所有工作成果及辦理結案所需資料予機關。
6.後續擴充項目,俟擴充案作業完成後履行該項目:
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配合法定程序及審議作業(書、圖份數依機關實際需求提供) 予以增購:
(1)將法定書、圖(草案)提送機關辦理召開「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事宜。並配合機關要求期限提送計畫書、圖草案,供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作業。
(2)法定書、圖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內政部核定,廠商於法定書、圖公告實施及完成全部工作項目,且經機關辦理結案驗收核可。
廠商應配合機關實際需要召開簡報、工作會議及訓練等有關事項。廠商需於每次會議結束後整理會議紀錄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專人送機關。
其他依會議決議或機關要求期限完成之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