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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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期間為一年(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159萬9,998元(以原契約條件相同),並依當年度預算為主,屆時另案簽核以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疫情管制期間:上午9時1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30分,地點:1樓)。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70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工作日曆天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科別: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
1.應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營利法人團體、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
2.免附納稅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
3.免附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惟機關通知全面暫停履約之期間及機關審查工作日曆天數,不予計入。本契約工作項目履約超過契約期間者應執行至無代辦事項為止。
各項工作期限如下:
(1)決標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廠商應送達工作計畫書乙式6份辦理期初審查。期初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送審。
(2)期初審查通過後,70日曆天內廠商提出期中報告書乙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送審。
(3)期中審查通過後,70日曆天內廠商提出期末報告書乙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送審。
(4)廠商於期末報告書(核訂本)經機關審核備查次日起10日曆天提送成果報告(詳計畫說明書)。
(5)廠商提出報告至機關辦理審查期間不計入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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