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eitsz@email.ch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66,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採購案為統包工程,由履約廠商負責辦理設計與施工,預計新建45戶以上之青年住宅(房型以兩房為主、一房為輔),提供本縣青年多元居住協助,減輕青年購屋負擔,打造青年友善城市,其規劃細節詳如統包需求書及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疫情管制期間:上午9時1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30分,地點:1樓)。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公司行號或建築師事務所之資格廠商共同投標(由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或由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公司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須具足下列資格:(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2)「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及「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3)開業建築師事務所。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2)綜合營造業請附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3)電器承裝業請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有效期限內)、(4)自來水管承裝商請附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內)、(5)建築師事務所請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有效期限內)。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免附) 。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團體之證明(有效期限內) 。
五、共同投標請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六、具專業分包廠商請附專業分包廠商協議書。
七、餘詳投標須知第53條。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以評選最有利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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