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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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項目為水土保持相關事宜(含測量、鑽探、計畫撰寫與申請、監造),後續擴充之期間為契約期限內,金額以新臺幣235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5,236,019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00~15:3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1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景觀設計技術服務之公司行號(得標廠商簽約前須提供協力廠商合作同意書及其具備水土保持評估能力證明文件,如:依法登記執業之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等相關專業技師證照)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後續擴充項目:水土保持相關事宜(含鑽探、計畫撰寫與申請),廠商應能於履約時提供水土保持簽證及監造服務。
2.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
3.本案評選須知之評選時間更正為110年9月16日15時0分(詳更正公告對照表)。
4.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紙本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 領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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