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esaie@email.ch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15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非營利法人團體及公私立學校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三、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就業服務科 黃婷鈺 科員)、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416、傳真:04-7271993。
四、本案報價清單、契約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修正報價清單之講師鐘點費項目數量為325節,契約第二條四辦理方式:(一)辦理25場次職涯研習營。
五、已領標廠商得自行更正免換領文件。如欲換領文件,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現場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
六、更正公告前已投標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重新投標,如截標前未領回重投,該標函不予開標。如以更正前報價清單投標為不合格。
七、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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