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70341@email.ch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限為【履約期限屆滿後,得延長6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5萬6,244元整為限】,兩者擇先屆滿者為準,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附註:本案技術服務費率係參考本府前已辦理「105年度彰化縣農地重劃區農水路設施改善更新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決標費率,概估工程經費2,000萬元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約為新臺幣159萬9,714元整;增購工程經費1,000萬元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費用約為新臺幣85萬6,244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付款方式: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4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水土保持、土木、水利或大地工程等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2.工程技術顧問須具水土保持、土木、水利或大地等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工程技術顧問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司管理條例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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