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arois@email.ch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15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附加說明
一、本案更正(補充)計畫說明如下:
(一)於項目1-1(3)、1-2(3)、1-3(2)、1-4(2)、1-4(3)、1-5(2)、1-5(3)、1-6(2)及1-6(3)加註「以上所有配備規格須經機關同意」字樣。
(二)於項目1-2(4)加註「及三面須加設帷布」字樣。
(三)於項目1-3(3)加註「須加帳篷水槽」字樣。
(四)於項目1-3(3)加註「10A」字樣。
二、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現場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
三、更正公告前(106年4月28日(含))已投標廠商得領回投標文件重新投標,截標前未領回視為以更正前文件投標。。
四、開標時間地點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