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tc891211@email.ch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15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1次更正如下:投標標價清單「工程項目」更正為「作業項目」,部分項目「整修」更正為「刷漆作業」、網球場刷漆作業-既設看台刷漆-面層噴塗二度面漆數量漏列...等,辦理更正,其餘不變。
二、截標時間延至106年3月21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至同日上午9時30分、開標地點不變。
三、廠商不得以第1次更正前領標文件投標,第1次更正前已投標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重行投標,以第1次更正前投標標價清單投標者為不合格。
四、本案第2次更正為投標須知第41點之帳號「…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臺灣銀行彰化分行帳號93377401600102,戶名:彰化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專戶,….」,其餘不變(押標金有效日期順延)。
五、第1次更正前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已紙本領標之廠商請憑領標憑證換領招標文件。第2次更正部分,廠商得自行更正免換領文件。
六、請注意押標金有效日期。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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