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600250@email.ch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付款方式: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4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金屬業」(CA)、「印刷及其輔助業」(C7)、「設計業」(I5)、「批發業」(F1)或「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廠商自行更正免換領招標文件,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二、本次更正: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系統公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部分」誤植為「否」(與投標須知不一致),更正為「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餘未變。
三、截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30分,電子押標金有效期延至106年10月23日,開標地點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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