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0105-017-3-1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政府106年新式門牌財物採購案

彰化縣政府 決標日:106/08/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美銘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48,240
原始預算
$ 3,329,600
底價金額
$ 3,298,358
決標折數
95.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5 - 銅, 鎳, 鋁, 氧化鋁, 鉛,鋅及錫或其合金之半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瑞君
聯絡電話 (04)7531746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洪瑞君
聯絡電話 (04)7531746
傳真號碼 (04)7281287
電子郵件信箱 a600250@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29,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7
原公告日 106/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付款方式: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4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8/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金屬業」(CA)、「印刷及其輔助業」(C7)、「設計業」(I5)、「批發業」(F1)或「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廠商自行更正免換領招標文件,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二、本次更正: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系統公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部分」誤植為「否」(與投標須知不一致),更正為「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餘未變。 三、截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30分,電子押標金有效期延至106年10月23日,開標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瑞君
聯絡電話
(04)7531746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洪瑞君
聯絡電話
(04)7531746
傳真號碼
(04)7281287
電子郵件信箱
a600250@email.ch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29,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17
原公告日
106/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付款方式: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4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24 09:00
開標時間
106/08/24 09:30
開標地點
本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金屬業」(CA)、「印刷及其輔助業」(C7)、「設計業」(I5)、「批發業」(F1)或「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標廠商自行更正免換領招標文件,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二、本次更正: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系統公告「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部分」誤植為「否」(與投標須知不一致),更正為「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餘未變。 三、截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止,開標時間延至106年8月24日上午9時30分,電子押標金有效期延至106年10月23日,開標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民政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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