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ookielemo@email.ch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15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各大專學院)
附加說明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電話及傳真: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林延儒 社會工作師)、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電話:04-7532282、傳真:04-7201556。
三、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四、本案採複數決標,由優勝廠商依評選序位順序,依序選擇承辦區域,每家廠商限選擇承辦1區(彰化花壇區、和美鹿港區、員林社頭區、溪州區、二林區)。如第1輪回後仍有區域未被選擇承辦,則將未被選擇之區域,由優勝廠商再依評選序位順序,依序進行下一輪回選擇,直至所有區域均有承辦廠商或所有優勝廠商均表示無承攬意願。廠商進行第2輪迴及以後之選擇,得不受限承辦1區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