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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9/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員集路二段13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午餐採購,採用彰化縣政府自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投標廠商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公司登記合法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4.13廢止,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之證明影本。
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產品責任險證明影本。
(五)經主管衛生行政機關稽查、抽驗、評鑑衛生優良證明文件影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學年度饒明僑信聯合外訂學生午餐餐盒或團膳採購案(僑信國小附幼)
品項名稱_2
108學年度饒明僑信聯合外訂學生午餐餐盒或團膳採購案(僑信國小)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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