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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得標廠商於期滿前三個月內由甲方考評優良者(依據20%師生用餐滿意度調查統計%2B80%履約情形(缺失記點))總分80分以上,並經甲方午餐委員會同意後,得列為後續保留增購對象。
2.保留擴充期間預計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計1年。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6,524,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長安路125號(校長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6.47.98.7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長安路125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彰化縣政府之「中央廚房午餐公辦民營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甲方為推動四菜一湯政策,進行設備汰換或廚房改建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得與乙方雙方協議,由乙方應提供相當四菜一湯餐費之替代等值方案後(不以提供水果或牛奶替代),暫時以三菜一湯供餐,以維護學生用餐品質並落實本縣免費營養午餐美意。並於前述設備汰換或廚房改建工程竣工後1個月內恢復供應四菜一湯,以維護學生用餐權益。甲方進行設備汰換或廚房改建工程期間,乙方應依緊急供餐計畫,提供等值四菜一湯之熟食,供應參加甲方午餐師生用餐,亦須提供容器、人力送至各甲方指定定點,及負責食畢後回收工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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