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evalent@c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七嘉村中華路5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109年9月21日下午4 時止,以電子領標方式或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本校總務處領取,並繳交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為配合節能減碳政策,須現場領標者務必於領標前2小時來電告知,以便列印招標文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0/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9彰化縣伸港鄉七嘉村中華路56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擁有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登記證或其他設立證明列有旅行業者,且符合本案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中所載內容者,均可參與投標。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為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行業)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納稅證明等相關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交通部核發之旅行社執照。
(4)同業公會證。
(5)電子領標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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