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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4彰化縣溪州鄉大庄村中橫巷1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三、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級營造廠以上(含丙級)或室內裝修業。(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相關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切結書4.標單 5.標價清單 6.押標金票據 7.發還押標金申請書暨領據 8. 印模單 9. 授權書10.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證明) 11.工業或商業團體會員證明文件1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六十三、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級營造廠以上(含丙級)或室內裝修業。(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相關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切結書4.標單 5.標價清單 6.押標金票據 7.發還押標金申請書暨領據 8. 印模單 9. 授權書10.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證明) 11.工業或商業團體會員證明文件1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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