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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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讓偏鄉和都會區學童享有相同品質的飲食照顧,透過學校擴建中央廚房協助偏遠學校,為使學校廚房擺脫以往潮濕黏膩的印象,建造出融合在地特色,生活美學,建築以人為本的現代化廚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文化街2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1/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文化街2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施工廠商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設計廠商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公會。
施工或設計之統包商之組合模式:1.共同投標方式。2.由施工或設計 廠商為投標廠商,並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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