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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期間為完成詳評後至109年12月。但經詳細評估後,結果確定不需進行補強或需拆除者,則第2階段補強設計監造作業不再辦理。
二、本案「所需經費未獲審議通過或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文化街2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60日曆天(不含報告送件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2.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工會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公會會員證2.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公會會員證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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