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08 已決標公告

建新國小「111年度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輝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6,000
原始預算
$ 76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7.98.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8862328#104
機關代碼 3.76.47.98.32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8862328#104
傳真號碼 (04)8861248
電子郵件信箱 y3s.tw@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6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766,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3:00
開標時間 111/07/08 13:30
開標地點 建新國小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2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業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投標廠商所填具之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十八、 其他須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三)、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四)、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 本採購採公開徵求設計企劃,投標時請檢附設計圖說,以作為評選依據。本採購因教師宿舍空間(教師房間、客廳、廚房)與設備裝設安置,需符現場規劃及使用需求,廠商請實際至本校教師宿舍空間實地會勘、丈量,以利設計。會勘場地請事先與本校總務處聯繫,聯絡電話:總務處04-8862328轉104。(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與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六)、 系統櫥櫃之設計與施作之分項,需載明尺寸及檢附設計圖說,並詳列製作單價分析表(教師房間、客廳、廚房)。採購物品若為制式商品,需載明品牌、型號、規格,並檢附產品型錄於投標文件。 (七)、 請廠商準備企畫書及設計圖說一式4份,供評選委員參閱。投標廠商得簡報10分鐘,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 本次採購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 (九)、 本次採購施工含舊有損壞設施拆除,廢棄物搬運及整潔工作。 (十)、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十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十二)、 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13: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8.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8862328#104
機關代碼
3.76.47.98.32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8862328#104
傳真號碼
(04)8861248
電子郵件信箱
y3s.tw@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6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766,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3:00
開標時間
111/07/08 13:30
開標地點
建新國小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2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業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前款證明,廠商得檢附自行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之登記資料代之。 (二)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投標廠商所填具之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十八、 其他須知: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 (三)、 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四)、 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 本採購採公開徵求設計企劃,投標時請檢附設計圖說,以作為評選依據。本採購因教師宿舍空間(教師房間、客廳、廚房)與設備裝設安置,需符現場規劃及使用需求,廠商請實際至本校教師宿舍空間實地會勘、丈量,以利設計。會勘場地請事先與本校總務處聯繫,聯絡電話:總務處04-8862328轉104。(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與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六)、 系統櫥櫃之設計與施作之分項,需載明尺寸及檢附設計圖說,並詳列製作單價分析表(教師房間、客廳、廚房)。採購物品若為制式商品,需載明品牌、型號、規格,並檢附產品型錄於投標文件。 (七)、 請廠商準備企畫書及設計圖說一式4份,供評選委員參閱。投標廠商得簡報10分鐘,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 本次採購優勝廠商評定方式:採序位法。 (九)、 本次採購施工含舊有損壞設施拆除,廢棄物搬運及整潔工作。 (十)、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6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機關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但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而已在招標文件內註明諸如「或同等品」字樣者,不在此限。 (十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 (十二)、 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建新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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