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ning710435@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補強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委託專業服務預算金額:新台幣774,054元整。擴充期間:於詳細評估完成審查後至110年12月;無須補強設計則不辦理,且所需經費未獲審議通過或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太平路3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校舍耐震資訊網契約文件範本: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校舍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本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
2.土木、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其技師科別應為土木、結構工程技師、當年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期初審查: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期初報告,並將期初報告書3份提送甲方,由甲方召開期初專家學者審查會,期初審查會若有修正意見,乙方應於期末報告書中修正。
(2)期末審查: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期末報告,並將期末報告書3份提送甲方,由甲方召開期末專家學者審查會,完成審查後將修正意見以書面通知乙方。
(3)完成履約:乙方應依甲方期末審查會議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修正安全鑑定報告書(均含電腦光碟)共3份送交甲方審核。逾期未修正改善或修正改善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2.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3.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4.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芳苑鄉育華國民小學(地址:528彰化縣芳苑鄉太平路300號、電話:04-8933261、傳真:04-893531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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