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3 已截止

115學年度芳苑鄉午餐生鮮食材聯合採購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公告日:115/07/08 截止日:115/07/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擴充條款
預算金額
$ 15,756,228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1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7.98.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姿華
聯絡電話 (04)8983993#22
機關代碼 3.76.47.98.27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聯絡人 洪姿華
聯絡電話 (04)8983993#22
傳真號碼 (04)8984993
電子郵件信箱 fyes013@fyes.c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756,22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到期甲方得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期間議約。 後續擴充期間:民國116年8月至民國117年7月(116學年度) 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約新台幣柒佰捌拾柒萬捌仟壹佰壹拾肆元整。 後續擴充數量:每日午餐用餐人數概估922人,用餐200天(芳苑國中202天),每日點心用餐人數為30人(每日2餐),用餐240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756,22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彰化縣政府115年4月7日府教體字第1150130965 號函送之契約書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餐館業、餐盒、生鮮食材或其他餐飲業務,生鮮食材相關商業登記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採購標的有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8.2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姿華
聯絡電話
(04)8983993#22
機關代碼
3.76.47.98.27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聯絡人
洪姿華
聯絡電話
(04)8983993#22
傳真號碼
(04)8984993
電子郵件信箱
fyes013@fyes.c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756,22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到期甲方得視乙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期間議約。 後續擴充期間:民國116年8月至民國117年7月(116學年度) 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約新台幣柒佰捌拾柒萬捌仟壹佰壹拾肆元整。 後續擴充數量:每日午餐用餐人數概估922人,用餐200天(芳苑國中202天),每日點心用餐人數為30人(每日2餐),用餐240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756,22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6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2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彰化縣政府115年4月7日府教體字第1150130965 號函送之契約書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餐館業、餐盒、生鮮食材或其他餐飲業務,生鮮食材相關商業登記文件(營業項目需與採購標的有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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