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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NT$10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7彰化縣大城鄉三豐村東盛路1號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級營造業以上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檢附視為不合格)
6、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負責人出席者免附)
7、廠商須提出招標文件中「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所列資格文件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未檢附或未符合本條所定資格者,其投標視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截標前送達美豐國小總務處簽收,以郵遞方式者需自行注意郵遞時間,逾時不候。
二、工期:60日曆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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